煤改电锅炉的优惠政策有哪些?
2018-03-29 15:51:01按“企业为主、政府推动、居民可承受”原则,加快推进“煤改电锅炉”优惠政策实施
一是合理配置财政补贴。从京津冀等地区典型工程来看,单位供暖面积“煤改电”项目获得的财政补贴远低于煤改其他项目。高品质的生活必然需要较高的成本支出。电供暖成本普遍高于燃煤供暖,要保障电供暖企业合理赢利水平,且用户可以承受,必须给予合理的财政补贴。
二是拓展商业模式。大多数电采暖仍采用传统的商业模式,在业务范围、业务水平、经营模式、融资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局限,创新能力有待提升,可以在经济发达地区推广PPP等新型商业模式,努力改善供暖等涉及民生的投资环境。
三是加强建筑节能改造。北方地区现有建筑节能水平普遍较低,大部分建筑未实施节能改造,导致取暖过程中热量损耗较大。应结合棚户区改造、市容管理等工作,加强现有建筑节能改造。
四是加快完善电力交易体制机制,例如创造条件扩大风电供暖项目直接电量交易规模,发挥富余风电低价优势,试点高效煤电机组边际发电量供暖等。
五是转变采暖消费理念。受长期以来的观念、习惯等因素影响,相当数量的取暖用户仍依赖传统、落后的供暖方式满足取暖需求,对清洁电蒸汽锅炉供暖方式接受度较低。应结合典型案例,扩大宣传“煤改电锅炉”的综合效益和边际使用电蒸汽锅炉等优点。
六是统筹规划地方“煤改电锅炉”,特别是与煤炭、燃气等电蒸锅炉供暖的统筹规划和衔接,努力提高供热系统全寿命周期的效率和效益,避免热源品种间的低效竞争。